记者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网站获悉,受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委托,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组织起草的《豆浆》、《卤制豆腐干》两项行业标准于近日在北京通过了审定并将上报。
《豆浆》标准将与国际上先进国家的“豆浆”产品标准接轨,将豆浆分为豆浆、调制豆浆和豆浆饮料三大类。标准规定,标识为豆浆的产品,蛋白质浓度大于或等于2.0%而小于2.9%,固形物浓度大于或等于6.0%而小于7.0%,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“淡型”;蛋白质浓度大于3.8%,固形物浓度大于8.0%,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“浓型”;蛋白质浓度大于或等于2.9%而小于3.8%,固形物浓度大于或等于7.0%而小于8.0%的普通型豆浆可不标明。标准还明确规定了,蛋白质含量小于2.0%的不能称为豆浆只作为豆浆饮料。